北京农学院门禁系统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时间:2019-04-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北京农学院门禁系统管理规定(暂行

院发〔201078

第一章

第一条北京农学院门禁系统(以下简称门禁系统)是指以北京农学院校园卡(校园一卡通)为载体,由学校统一管理的门禁系统。

第二条学校门禁系统建成后,所有二级单位门禁系统建设和现有门禁系统改造必须以学校校园卡为载体,并纳入到学校门禁系统软件中进行管理。

第二章门禁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门禁系统所属硬件设备暂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管理;门禁系统软件实行二级管理体系,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学校门禁管理软件的授权管理(二级单位角色授权),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门禁的授权管理和统计分析。

第四条门禁系统日常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后勤集团负责管理的学生宿舍楼、行政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物公共区域大门门禁系统由后勤集团管理;学校大门门禁由保卫处负责管理。各单位独立使用的楼宇和建筑物的大门门禁系统,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或与后勤集团共同管理);建筑物内房间的门禁系统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条门禁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确定本单位门禁系统负责领导,并指派专人(门禁系统管理员)负责门禁系统软件的管理。

第六条门禁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门禁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校园卡(校园一卡通)的使用

第七条学校卡务中心负责办理北京农学院校园卡的制作、挂失、解挂、补卡、卡片注销和卡片黑名单管理、卡片权限设置等。

第八条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因转借或转让校园卡而造成的后果,由校园卡所有人承担责任,学校有关部门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门禁系统的安全

第九条门禁系统的报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向教育技术中心报告。

第十条门禁系统及设备属学校公共财产,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相关设备(网络、服务器、门控制器、终端设备等)负有保管职责。

第十一条凡破坏门禁系统和设备,影响门禁系统运行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北京农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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